造纸工业“十五”规划(2001年) (2)

(2) 实施纸业规模经济政策。

重点提高单机和单条生产线的规模。

企业最小规模:木浆纸厂年产10万吨;草浆纸厂年产3.4—5万吨;特种纸及纸板厂年产0.5—1万吨。化学木浆:新建、扩建制浆生产线规模年产30万吨,老企业制浆系统技术改造年产10万吨;化机浆新建生产线年产10万吨,老企业制浆系统技术改造年产5万吨。非木浆:芦苇、蔗渣、竹等原料化学浆,改扩建制浆生产线规模5万吨;麦草化学浆:改扩建制浆生产线规模3.4万吨。初步规划:至2005年规模100万吨以上企业有镇江金东纸业、宁波中华纸业、山东晨鸣集团公司、华泰集团有限公司等。规模30万吨以上企业有福建南纸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青山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佳木斯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岳阳纸业集团、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冀腾纸业、吉林纸业、上海开伦纸板总厂、上海韩松潜力纸业、无锡龙达荣成纸业、苏州紫兴纸业,常熟亚太纸业、马鞍山山鹰纸业、江西纸业集团、山东华众纸业、山东太阳纸业、山东泉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博汇纸业、红塔仁恒、广州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东莞九龙纸业、湖北帅伦纸业集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