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通用航空运营许可程序规定(2026年) 第120.69条

第120.69条 中断运营后未报告的处罚

许可证持有人违反本规定第120.34条规定,在相应情形下未向局方报告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