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2020年) 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五条 通用航空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情节较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规定处罚外,民航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可以吊销其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