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则(2022年)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六条 运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航行政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警告、通报批评或者1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规则第九条规定,航空安保方案未做好登记保存的;

违反本规则第十条规定,未对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安保培训的;

违反本规则第二十条规定,乘机人员身份登记信息、乘机人员及其行李物品安全检查信息、客户身份信息、货物信息或者货物安保查验信息保存时限不符合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