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用航空企业审批管理规定(2001年) 第二章 企业设立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十五条 通用航空企业审批管理规定(2001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企业设立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十五条 筹建工作完毕,申请人向民航总局或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申请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