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01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执法人员调查收集证据或者进行检查时不得少于二人。

执法人员在调查案件时询问证人或当事人(以下统称被询问人),应当制作《询问笔录》。笔录经被询问人阅核后,由询问人和被询问人签名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