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退役军人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乡村振兴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关于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的指导意见(2022年) 五、 深化服务引导 (十四) 退役军人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乡村振兴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关于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的指导意见(2022年) (十四) 五、 深化服务引导 (十四) 加强个体工商户引导扶持。各地有关部门要落实好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的各项优惠政策,推进准入退出便利化,推动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层级、跨领域应用,支持退役军人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依规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登记注册。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充分利用个体工商户规模小、资产轻、灵活度高的特点,依托乡村振兴和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结合地方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发展一批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培育一批产品质量好、诚信度高、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知名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支持一批经济效益好、发展前景广的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带动更多就业。 (十三)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