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退役军人事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实施意见(2024年) 二、 退役军人事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实施意见(2024年) 二、 二、 主要内容 (一) 确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是退役军人事务员的用人单位。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积极对接沟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公共实训基地、普通高校… (二) 规范考核认定和颁发证书。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要严格按照《退役军人事务员国家职业标准》相关要求,开展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 (三) 建立常态化考核认定机制。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指导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依托退役军人事务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以及培训场所,定期组织已完成认定的退役军人事务员开展业务… (四) 加强退役军人事务员人才管理。退役军人事务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要将报名和认定数据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实时对接。要加强退役军人事务员职业建设风险防控,形成科学、安全… (五) 强化考评人员培养和储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督促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持续加强退役军人事务员考评人员队伍建设,优化完善能力提… (六) 建立保障激励机制。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积极推动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加大退役军人事务员业务培训、等级认定等方面的经费投入和政策保障,推… (七) 举办职业技能竞赛。支持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相结合,引领带动从业人员技能水平提升,培养高技能人才。鼓励以赛促评,依据国… 一、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