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违反《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06年) 第三章 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第三十八条 违反《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06年) 第三十八条 第三章 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第三十八条 上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办理单位应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