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1年) 第六十八条

第六十八条 依照本办法对公民处以20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