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13年) 第四章 行政处罚程序 第六十六条 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13年) 第六十六条 第四章 行政处罚程序 第六十六条 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较大数额罚款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报国家铁路局备案。 第六十五条 目录 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