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13年) 第四章 行政处罚程序 第六十五条 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13年) 第六十五条 第四章 行政处罚程序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并经铁路监管部门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第六十四条 目录 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