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远洋渔船船位监测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远洋渔船船位监测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未按本办法实施船位监测的渔船不得从事远洋渔业生产,农业农村部不批准及确认其远洋渔业项目。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