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00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003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止水生动物疾病传入我国,保护渔业生产安全、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国际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19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1986)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