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进境水生动物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进境水生动物的质量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四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