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境水果检疫管理办法(1999年) 第三章 进境检疫 第十五条 进境水果检疫管理办法(1999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进境检疫 第十五条 室内检疫应根据水果的产地、品种、可能携带病虫害的情况和有关程序或标准进行检疫。检疫结束后,应填写《实验室检疫报告单》。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