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境植物繁殖材料检疫管理办法(1999年) 第三章 进境检疫 第十一条 进境植物繁殖材料检疫管理办法(1999年) 第十一条 第三章 进境检疫 第十一条 植物繁殖材料到达入境口岸时,检疫人员要核对货证是否相符,按品种、数(重)量、产地办理核销手续。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