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境植物繁殖材料检疫管理办法(1999年) 第三章 进境检疫 第十二条 进境植物繁殖材料检疫管理办法(1999年) 第十二条 第三章 进境检疫 第十二条 对进境植物繁殖材料的检疫,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国家检验检疫局的规定实施。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