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境栽培介质检疫管理办法(1999年)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进境栽培介质检疫管理办法(1999年) 第十七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有关当事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给予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1991) 第五章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