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隔离场是指专用于进境动物隔离检疫的场所。包括两类,一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设立的动物隔离检疫场所(以下简称国家隔离场),二是由各直属检验检疫局指定的动物隔离场所(以下简称指定隔离场)。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