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境动物遗传物质检疫管理办法(2023年) 第四章 检疫监督 第二十一条 进境动物遗传物质检疫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检疫监督 第二十一条 直属海关将已备案的使用单位,报告海关总署。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