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第九条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第九条 第九条 农业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通知申请人将样品交由农业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核检测。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