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19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