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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2018年) 第二章

第二章 受理

第七条 申请人应当通过进境货物检验检疫监管系统提交注册登记申请,并在网络提交注册登记申请成功后的30天内向直属海关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第八条 直属海关对申请人提出的收货人注册登记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第六条 目录 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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