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2018年) 第三章 审查和批准 第十一条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2018年) 第十一条 第三章 审查和批准 第十一条 评审组负责对申请人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书面评审以及对书面评审合格的申请人进行现场核查。评审组由收货人所在地直属海关组织,由2-5人组成,可视情况邀请主要进口口岸直属海关参加,并可根据业务需要,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辅助现场核查工作。评审工作实行组长责任制。评审组组长负责评审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