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二章 进境集装箱的检验检疫 第八条 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023年) 第八条 第二章 进境集装箱的检验检疫 第八条 进境集装箱报检时,应提供集装箱数量、规格、号码、到达或离开口岸的时间、装箱地点和目的地、货物的种类、数量和包装材料等单证或情况。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