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000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检验检疫机构对装载法检商品的进出境集装箱实施监督管理。监督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查验集装箱封识、标志是否完好,箱体是否有损伤、变形、破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