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出境中药材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进出境中药材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进出境中药材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标准从事生产、加工、经营活动,承担防疫主体责任,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进出境中药材安全,主动接受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六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