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 第四章 出口检验检疫 第三节 监督管理 第五十四条 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五十四条 第四章 出口检验检疫 第三节 监督管理 第五十四条 出口饲料被国内外海关检出疫病、有毒有害物质超标或者其他安全卫生质量问题的,海关核实有关情况后,实施加严检验检疫监管措施。 第五十三条 目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