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二条 出口生产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注册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出口饲料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检验检疫注册登记申请表》;

生产工艺流程图,并标明必要的工艺参数(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厂区平面图;

申请注册登记的产品及原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