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第四章 出口检验检疫 第二节 检验检疫 第四十二条 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第四十二条 第四章 出口检验检疫 第二节 检验检疫 第四十二条 检验检疫机构按照下列要求对出口饲料实施检验检疫: 输入国家或者地区检验检疫要求; 双边协议、议定书、备忘录; 中国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检验检疫要求; 贸易合同或者信用证注明的检疫要求。 第二节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