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发证机构管理办法(2010年) 第六章 许可证空白证书签证章及档案管理 第三十四条 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发证机构管理办法(2010年) 第三十四条 第六章 许可证空白证书签证章及档案管理 第三十四条 签证专用章、空白证书、错、废证及许可证档案实行专人专柜(室)保管,严防丢失、损坏、盗用。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