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2003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2003年) 第三十四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