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出口化妆品监督检验管理办法(200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进出口化妆品监督检验管理办法(2000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下列进出口化妆品的监督检验管理: 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须由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的; 国际条约、双边协议要求检验的。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