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2025年) 第九章 鸟击及动物侵入防范管理 第三节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2025年) 第三节 第九章 鸟击及动物侵入防范管理 第三节 巡视和驱除 第一百四十一条 在机场有飞行活动期间,机场运营人应当根据生态环境调研结果,通过人工巡视及设备观(监)测等手段,有效掌握机场及周边区域鸟类和其他动物活动情况,并及时驱赶。 第一百四十二条 机场运营人应当在环境治理的基础上,根据鸟类和其他动物活动特点,采取驱赶、拦阻、清除等综合手段实施防范工作,并根据实施效果持续改进。所采取的驱除手段应当遵守国家有… 第一百四十三条 机场运营人应当指定专人管理鸟击及动物侵入防范设施设备,制定设施设备使用、维护、保管的制度,以保障设施设备完好并得到安全、正确的使用和维护。驱鸟枪支的使用和保管应… 第一百四十四条 鸟防人员发现可能危及飞行安全的鸟类和其他动物活动时,应当立即通报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并视情向民用航空情报服务机构提供航空情报原始资料。 第一百四十五条 航空货物运输单位所载运的动物在飞行区内逃逸时,应当立即抓捕并及时通报机场运营人。其他有关人员发现动物侵入飞行区时,应当立即通报机场运营人进行处置。 第一百四十条 目录 第一百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