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2025年) 第六章 目视助航设施运维管理 第三节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2025年) 第三节 第六章 目视助航设施运维管理 第三节 巡查和维护 第九十条 机场运营人应当按照本规定及中国民航局有关目视助航设施运维管理的要求制定巡查方案,并严格按照巡查方案开展目视助航设施巡查,及时发现故障和潜在风险并采取措施修复或者… 第九十一条 目视助航设施的巡查主要包括每日全面巡查和定期全面步行检查。每日全面巡查分为首次巡查、夜航巡查和中间动态巡查。目视助航设施巡查应当至少由两人共同实施,并且至少包含… 第九十二条 目视助航设施每日全面巡查按照下列要求执行: 第九十三条 目视助航设施的定期全面步行检查应当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且最大间隔不得超过4个月。 第九十四条 出现本规定第五十三条所述情形时,机场运营人应当立即对全场或者涉及区域的目视助航设施进行应急巡查。 第九十五条 机场运营人应当根据机场运行量、目视助航设施数量及复杂程度等,制定目视助航设施维护方案,并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况变化,适时修订。 第八十九条 目录 第九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