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2018年) 第十三章 法律责任 第三百零三条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2018年) 第三百零三条 第十三章 法律责任 第三百零三条 机场管理机构未按照本规定第三章的要求管理手册,而导致机场运行安全隐患的,由民航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百零二条 目录 第三百零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