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2018年) 第三章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2018年) 第三章 第三章 机场使用手册 第一节 机场使用手册的编制、批准 第二十四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涉及民航管理的规章和标准编制机场使用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手册应当满足机场运行安全管理工作需要,有利于不断提高机场的安全保障能… 第二十五条 手册应当包括《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规定》附件3所规定的内容。手册应当具有可操作性、实用性,并能保证机场的运行安全。 第二十六条 手册的语言文字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第二十七条 手册的格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第二十八条 手册的审查和生效程序按照《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规定》的规定执行。 第二节 机场使用手册的发放和使用管理 第二十九条 手册是随同机场使用许可证一并生效的机场运行的基本依据。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生效的手册运行和管理机场。 第三十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手册的动态管理制度,对手册的编制、发布实施、发放范围、发放程序、修改程序、使用保管等做出规定,并指定部门和人员负责手册的动态管理工作,确保手… 第三十一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至少保存一本现行完整的手册,供局方检查。 第三十二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将生效的手册的完整版本(包括电子版本)发放给驻场的航空运输企业或其代理人及其他运行保障单位,发放手册应当做记录。机场使用手册分发单位列表应当至少… 第三十三条 机场管理机构、驻场的航空运输企业或其代理人及其他运行保障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将手册的相关章节印发给各部门及相关岗位人员。 第三十四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结合机场各部门、岗位的实际分工制定相应部门、岗位的手册实施细则。手册实施细则应当涵盖手册中与该部门、岗位职责相关的内容,并不得与手册相冲突。 第三十五条 机场管理机构、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运行保障单位的人员,应当熟知手册的相关内容,并严格遵守和执行手册的规定。 第三节 机场使用手册的修改 第三十六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确保手册与机场实际运行情况相符,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涉及民航管理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修改手册: 第三十八条 使用手册的人员发现手册存在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六)项情况时,应当及时按程序告知机场管理机构。机场管理机构组织论证后,确有问题的,应当及时修改手册。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