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2022年) 第二章 质量责任 第三节 监理单位 第三十二条 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2022年) 第三十二条 第二章 质量责任 第三节 监理单位 第三十二条 监理单位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巡视;根据合同约定、工程特点和行业规范要求进行旁站,旁站对象应当覆盖工程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根据工程需要采用平行量测对工程质量进行验证。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