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2022年) 第二章 质量责任 第三节 监理单位 第三十一条 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2022年) 第三十一条 第二章 质量责任 第三节 监理单位 第三十一条 对进场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监理单位不得予以签字确认。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