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总局负责全国范围内运动员技术等级的管理。具体工作由竞技体育司负责。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