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运动员,是指参加总局颁布的各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以下简称“等级标准”)中规定比赛的正式参赛人员。 运动员符合等级标准可以申请等级称号。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