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2025年)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2025年) 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1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21〕1455号)同时废止。 引用法条 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2021) 第二十三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