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用于交通运输重点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各省(区、市)财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专项资金得到科学、合理、安全、有效使用。具体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