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车辆购置税用于交通运输重点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五章 车辆购置税用于交通运输重点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五章 第五章 决算管理 第十五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部门应当按照预算安排级次和决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专项资金年度决算,纳入部门决算报同级财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 专项资金项目支出预算如当年未执行完毕,可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专项资金结余的具体使用办法,由各省(区、市)财政主管部门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七条 专项资金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报批程序,由各省(区、市)财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