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路政管理规定(2003年) 第四章 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 路政管理规定(2003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 违反《公路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依照《公路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可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九条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