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2012年) 第七章 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2012年) 第七章 第七章 奖惩 第五十九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执法行为评议考核等制度,制定和完善执法程序,加强对各项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 第六十条 对模范遵守本规范,为路政文明执法做出突出贡献的公路管理机构及其路政执法人员,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六十一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路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和教育。 第六十二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接受新闻舆论和群众的监督,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举报,及时查处路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 第五十八条 目录 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