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2012年) 第六章 行政处罚 第五十五条 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2012年) 第五十五条 第六章 行政处罚 第五十五条 对于性质相同、情节相近、危害后果相当的公路违法行为,路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时,处罚幅度应当基本相近。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可以结合本地情况,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处罚幅度范围内,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确保公平、公正、合理。 第五十四条 目录 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