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跨省跨区电力应急调度管理办法(2025年)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二条 跨省跨区电力应急调度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二条 电力调度机构应加强工作合规性管理,确保应急调度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做好应急调度与其他电力生产业务的衔接,并会同电力交易机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章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