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2021年) 第四条

第四条 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实行事前核定、定期校核。工程投运前,核定临时输电价格;工程竣工决算并开展成本监审后,核定正式输电价格;工程经营期内,每5年校核一次。